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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横向拓展 推进监督融合 天全县人大常委会走出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融合联动之路

 【发布日期:2023-12-11】 【字号: 】  【关闭此页

今年以来,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从代表建议办理这一切口入手,着力探索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有机融合新机制,推进承办部门高度重视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上迈出了新步伐。

小角度切入,催生“联动监督”。一是探索监督内容。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与县委巡察机构通过多次探讨和思维碰撞,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经县委同意,确定将代表建议办理纳入第一轮县委巡察工作内容,作为检验承办单位工作作风的承载点之一,探索人大监督的法定性与巡察监督的政治性有效贯通。二是探索融合方式。建立“巡前联席会”,通过先期谋划和沟通协作,在人大监督的基础上开展个性分析、综合研判,找准巡察监督的靶向目标;建立“巡后分析会”,对“联动监督”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总结和分析,为新一轮巡察更有效开展建议办理巡察监督夯实基础。三是探索过程闭环。通过巡察发现代表建议办理问题发现、反馈、通报、整改、督查等环节,促进监督融合的闭环管理,借力职能部门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让“联动监督”走深走实,实践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内容、质量和效率“三提升”。

多机制保障,形成“合力监督”。一是建立双向反馈机制。县人大常委会与巡察机构共同建立《巡前联席会制度》《县人民政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制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情况通报制度》等,帮助巡察机构全方位收集进驻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相关情况,准确掌握县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发现的问题,有针对地制定巡察方案,为巡察精准靶向监督奠定坚实基础;建立《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定期会商制度》,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商会,便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与巡察机构交流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巡察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把握贯通融合监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每一轮巡察提供最精准的信息。二是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在县人大定期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督导推进问题整改的同时,巡察机构在巡察报告中,就被巡察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列出专章进行陈述,并提出整改要求。对政府职能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巡察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和县人大双向反馈,由县人大人代工委制定督办方案,进行专项督办。三是建立整改结果评价机制。县人大常委会听取相关部门代表建议办理整改情况专项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的内容。巡察机构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章所列问题整改纳入下一轮巡察,延展巡察效能。在2022年第一轮巡察工作中,巡察组共梳理反馈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相关问题3类,强化了承办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紧迫感。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帮助承办单位提高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的政治站位,促进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办、认真办、高质量办的思想自觉,深化建议办理“结果满意”。

大力度推进,深化“融合监督”。一是创新融合形式。找准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的交汇点,实现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探索巡察监督与人大评议监督方式深度融合,推动县委巡察与县人大工作评议有效贯通、同向发力。选派代表专业小组成员、政治素质好的党员人大代表担任巡察干部参与巡察,发挥专业优势,提升监督质量。二是拓宽融合平台。采取巡前巡察机构派员列席县人大常委会等相关会议,听取有关单位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执行和审计情况,组织执法检查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等,更加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等情况,为巡察机构科学制定巡察方案搭建平台。开展巡察整改联合督导调研,全面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增强监督实效。三是升华融合内容。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让人大监督借力巡察监督的“政治体检”优势,增强人大工作监督的精准度、有效性。探索开展将单位执行人大及常委会决定、决议的情况、履行各项法定职责的情况、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等纳入巡察内容,进一步实现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全方位监督。(天全人大 刘乾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