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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防大汛 堤稳坡固人心定——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防汛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22-06-15】 【字号: 】  【关闭此页

6·1”芦山地震对芦山县部分道路、防洪等基础设施造成不同程度损坏,为深入排查防汛安全隐患,做好汛前防汛准备工作。近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县防汛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一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来到县防汛指挥部、县防汛物资储备库、飞仙关镇凤禾村宋家沟、芦阳街道黎明社区胡家沟山洪灾害防御点、龙门镇王家村地灾监测点,实地察看了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防汛设施和防汛物资储备等情况,并围绕防洪堤加固、地质灾害隐患整治、物资储备、预警监测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

“经检查,此次地震未造成该工程损坏。”在芦阳街道黎明社区胡家沟防洪治理工程现场,县水利局副局长杨磊向检查组一行汇报道:“芦阳街道胡家沟防洪治理工程于今年2月19日开工建设,4月中旬完成建设任务。项目通过对防洪堤进行基础加固并新建拦沙坎,减缓水流冲击速度和对河道底部的淘蚀,有效保护防洪堤。该项目建成完工后,惠及河道周边及下游约2000人。”

在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后,监督检查组一行充分肯定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今年以来所做的防汛工作。并强调,防汛工作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有关防汛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意识,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未雨绸缪,多措并举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二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遇有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三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抢险队伍防灾减灾演练和防汛物资储备;四要坚持依法防汛,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抓早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准备工作,全力实现“堤稳坡固人心定”目标,确保安全平稳度汛。(芦山人大 胡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