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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步法”推进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生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布日期:2022-03-23】 【字号: 】  【关闭此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以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工作为载体,在“项目建议源自人民、项目确定代表票决、项目推进人大监督、项目效益代表测评”四个步骤上下功夫,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芦山实践”,实现了民生实事项目由“政府配餐”向“群众点菜”的转变。

第一步:项目建议源自人民

按照《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每年年初,县政府利用电视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公告,切实增加社会知晓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项目征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倡议书、短信、微信,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在联系选区走访选民时,全方位收集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两条线常态化收集,确保了项目建议源自人民。

第二步:项目确定代表票决

把决定权交给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为民做主,保证民生实事由群众说了算。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每年县人代会召开前夕,会同县政府对初选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逐一分析排查,筛选出可行性强、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列入年度人代会拟票决范围,提交人代会由全体代表进行票决,根据项目得票率确定年度正式民生实事项目。

第三步:项目推进人大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把民生实事项目列为每年监督的重点,采取听汇报、资料核查、现场勘查等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基层群众、专业人士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阶段进行常态化跟踪监督,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县人大常委会联系项目领导定期对民生实事项目开展现场督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项目高质高效按时完工。

第四步:项目效益代表测评

项目建得怎样?效果好不好?群众满不满意?由代表说了算。在县人代会召开前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当年票决项目,让代表“心中有数”。项目完工后,由县政府向县人代会专题报告项目实施总体情况,由全体代表对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排序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实现良好社会效益。(芦山人大 杨振寰、曾范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