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城区人民政府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区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陈建伟主持。
会上,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区水利局局长杨义领学并全文解读了《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雨城区总河长、代理区长陈建伟指出,《条例》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对村级河(湖)长制较为系统的立法,填补了村级河(湖)长制立法“空白”,是对《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再细化和再延伸,二者相互补充。陈建伟要求:一是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依法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二是区财政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全力保障村级河长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三是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在知晓《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村级河长如何开展工作、自身如何配合村级河长的工作、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共同守护营造良好的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为推进雨城区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雨城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