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体育

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区县人大 >> 正文

芦山县:依法履行人大职责 为“三农”工作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20-11-23】 【字号: 】  【关闭此页

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全国各地纷纷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奋力夺取抗疫全面胜利。入汛以来,四川降雨过程明显增多,面对持续暴雨引发的洪涝灾害,全省上下万众一心,防大汛,抗大洪。从战疫到战汛,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以助力实施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精选涉农监督议题,为“三农”工作保驾护航,描绘了一幅农民富、农业强、农村美的绚丽画卷。

▲调研组一行到宝盛督导高标准农田建设

关注“疫”字促复产。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芦山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紧急行动、快速反应,及时印发了疫情防控倡议书,五名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分赴联系乡镇,指导组建以各级人大代表为主体的党员突击队、监测应急队、复产协调队、巾帼服务队四支队伍,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抓牢“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以不获全胜绝不轻言成功的豪情,守住了全县除一例确诊病例外“零疑似、零感染”的底线。在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后,又及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农业复工复产上,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户,执行疫情防控制度,落实监管工作职责,稳定春管春播形势,落实“菜篮子”保供,启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农字号企业复工,“三农”行业得到全面稳步复苏。

紧盯“农”字保增收。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把建基地、搞加工、做品牌、促融合以及“十百千万”任务作为监督重点。一方面,通过开展畜牧发展专题调研和中药材发展情况专题询问,帮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厘清“做强产业基地,做响农业品牌,做大精深加工,做实经营主体,做优服务支撑,做好融合文章”的增收思路,构建起“组织管理、利益联结、要素保障、典型带动”的运转机制,催生了诸如驰阳集团、钱记鸡业、圣美康源、优胜农业等20家规模种养殖企业,形成了“公司+基地+村集体经济+农户”的抱团发展模式,为实现全年增收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聚焦林业生产发展状况,提出建设生态屏障、提供生态产品、打造生态家园工作建议,促使林业部门调整产业结构、实施林业改良工程、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现如今,新兴的竹林风光农家乐园、森林康养人家、禾茂田园综合体等休闲观光农业和林竹旅游业,为农民增收注入了强劲动力。同时,针对部分脱困人口感恩意识不强、内生动力不足、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深入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提出加大责任主体考评力度、整合“五个一”帮扶力量的建议,充分体现帮扶“重实效、补短板、促攻坚”成效,扭转了脱贫农户“等、靠、要”的惰性观念,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达11241元,贫困人口的感恩意识大大增强。11个省定贫困村各显神通,采取产业、企业、能人、实体“四轮驱动”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集体收入达150.08万元。全县有望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达到9%的目标。

聚焦“安”字抓重建。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为契机,开展民生实事工作调研,圆百姓一个安居梦。去年八月,芦山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造成境内玉溪河河水洪峰创历史新高,导致全县交通、电力、通讯、供水、堤坝、农作物、住房、企业、学校不同程度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余亿元,龙门场镇段防洪堤防护范围995户2958人、2所学校、多个企事业单位和一家规上企业、2000余亩耕地受灾。修复紧邻农房防洪堤、提高水利工程防御能力、保障近千户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成为当务之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在防洪堤修复工程票决为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后,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方面,不断强化项目工作对接,助力职能部门争取项目资金2334万元,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快速启动建设程序。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群众优势作用,组建工作专班到建设项目现场,协调解决施工过程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按时兑现了人大代表关切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的最初承诺,竣工后的防洪堤成功经受住了今年“8·11”特大暴雨洪灾考验,受到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

突出“法”字促规范。开展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是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改进执法工作,促进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影响生态环保、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查清病灶,对症下药。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一方面,持续开展《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采取“一听二看三访四查”的方式,了解各责任主体在常态化落实责任分工、资金管理、问题销号、考核评价“四张清单”工作中的进展情况,全面掌握了30户以上44个新村聚居点的运行管理现状,发现各职能部门、乡镇及其自管委在贯彻实施地方条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52个,提出整改建议55条,力求督促各责任主体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巩固“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成果,切实维护地方法规的权威,提升全县聚居点居民的幸福感,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步入常态化轨道。另一方面,坚持突出重点,针对极端天气导致植被破坏的严峻形势,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深入水土保持项目区实地察看了水土流失治理、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监测等方面情况,提出了对动土项目在水保方案编制、实施及验收过程中加强监管的建议,县政府对标补短,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形成震慑态势,有效遏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芦山人大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