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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发布日期:2019-09-20】 【字号: 】  【关闭此页

聚焦问题短板  切实落实整改

“满意27票,基本满意0票,不满意0票,全票通过”。9月18日,芦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芦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人大:聚焦问题  监督整改

按照新《环保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监督。”为此,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将此项工作列为一项常态监督工作,对督促政府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2019年3月20日,芦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2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要进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确保2019年减排目标圆满完成;要强化综合治理,确保全县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要积极加强环保项目储备,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投入”等6个方面的审议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审议意见认真进行研究处理。

为确保县人大常委提出的审议意见办理取得实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县人民政府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跟踪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调研组要求,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一件一件办理,确保办理实效;要持续不间断的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意见办理经得起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全方位检验。

“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严格按照审议意见要求,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环保各项工作效果明显,成效显著。对于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六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县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胡清强在对办理情况的说明中说到。

满意度测评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强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环境污染最突出、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和依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要加持源头治理,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积极倡导健康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要坚持社会共治,提升全民环境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建立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治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多元共治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政府:对标整改  成效明显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对指出的问题逐项交办,通过烟花爆竹禁放、秸秆禁烧和中元节文明祭祀、餐饮油烟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蓝天保卫战综合施策成效明显。截至2019年8月31日,芦山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97.12%,同比上升11.93%,PM2.5平均浓度为19.4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51.62%,PM103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6%,三项指标均达标。5月、6月,在成都平原经济圈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5个区县中,芦山县排名第一,全县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市第一。

碧水攻坚战措施到位全面达标。开展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共排查入河排污口56处。完成青衣江芦山段一河一策及四个清单修订工作,启动了大川镇、太平镇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12个新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开工建设。对3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和11个农村饮用水源开展监测,均达Ⅲ类水质标准。目前,全县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净土保卫战守牢底线风险可控。督促指导33家企业完成了2018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对6家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防范专项整治,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及布点工作,配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县产业集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目前土壤污染可控。

环境监察执法监管到位敢于亮剑。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1-8月,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230余次,对9起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份,共处罚金118万余元,依法移送拘留2起。及时化解环境矛盾纠纷,受理并办结各类环境投诉48起,受理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已完成企业备案49家。

积极争取项目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芦阳街道、思延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芦山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进度,三个项目总投资约1.35亿元。积极争取到位省级项目资金1439万元,用于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100吨/日处理量的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项目,项目纳入雅安市垃圾PPP项目,设计方案已通过技术审查会审查,正在场平打围。

对标对表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截至2019年8月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5件信访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2件信访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2个点位)6项问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项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大类21条意见,制定了86条整改措施,已落实74条措施,对未落实到位的措施,半月进行一次调度和通报,已印发通报6期。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全县48家单位、企业参加环境日宣传活动,吸引3000多名环保人士及市民参加,发放环保宣传资料20000余份。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对《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学习和解读,对贯彻落实《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做了安排部署。做好警示教育,加大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在政务外网公示环境行政处罚结果,在全县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芦山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