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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8-06-05】 【字号: 】  【关闭此页

64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第一小组组长康贵松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县乡人大代表,赴双石镇石凤村,清仁乡芦溪村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走访询问、查阅资料的方式,对照“一超六有”标准、脱贫攻坚任务,走访了部分贫困户,详细了解了脱贫户脱贫、帮扶、产业发展等情况,并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听取了部分群众、人大代表意见。

检查组指出,自《条例》实施以来,双石镇、清仁乡及县级帮扶部门坚持把《条例》的贯彻落实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落实精准脱贫重大部署态度坚决,脱贫攻坚工作有特点、有亮点、有办法、有成效,针对贫困群众实际,因地施策、因户施策,依法扶贫氛围浓厚,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检查组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要准确把握新时期扶贫工作要求,加大以《条例》为重要内容的扶贫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重点宣传脱贫致富典型,教育引导群众不等不靠,树立脱贫致富光荣的观念。要强化《条例》学习培训,提升扶贫工作者的工作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村、组发展的支持力度,着力改善发展条件,增强内生动力,重点建设一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引导贫困村、组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培育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产业;三要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向上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项目资金向芦山县倾斜,加大对贫困村、组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 胡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