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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率队到芦山县调研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和“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18-06-01】 【字号: 】  【关闭此页

调研代表带头发展茶叶基地情况

“乡村振兴——四个我”座谈会

5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勇率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副主任肖国龙、省人大代表雅安联络处副主任刘继军专程到芦山调研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和“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开展情况。

李勇一行先后到思延镇草坪村、龙门镇隆兴村、宝盛乡中坝村,现场察看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和代表带头发展的茶叶种植基地建设情况,查阅了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并在隆兴村、中坝村与省、市、县、乡(镇)四级代表和乡镇党政负责人、人大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座谈,就代表履职监督和如何参与“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进行深入互动交流。

李勇指出2018年,芦山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和代表履职监督工作,积极主动思考,努力深入探索,将2018年作为乡镇人大和代表工作提质增效年,印发了《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和代表工作的意见》和《乡镇人大工作十大责任清单》等系列文件;持续巩固基层代表履职平台规范化建设成果,集中力量抓基层、打基础,着重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和工作人员,确保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全力实施人大提质工程、监督增效工程、代表活力工程,大力提升乡镇人代会、主席团会、代表小组会的召开质量和水平,建立运用代表履职倒逼机制、代表小组述职评议机制、积极探索代表退出机制,规范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定向使用等,充分体现了人大工作思路清晰、统筹全面、工作高标准、纪律严要求,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迈上了新的台阶。

李勇指出: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学习扎实,领会深入,部署迅速,落实有力,印发了《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六大行动”助推乡村振兴活动的通知》和《致全县人大代表的一封信》,符合活动总体要求,接地气,操作性强。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广泛宣传,及时开展对代表特长技能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建立代表特长资源数据库,工作开展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对代表分类定责科学合理,代表特长资源利用得当,网格化管理机制和工作台账值得借鉴。

李勇要求:深入抓实抓好全市人大代表“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推动活动取得实效,要努力做到:一是再认识,再重视。县乡人大、各级代表要加强学习,不断深化对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从思想上增强重视程度;二是再强化,再提升。县乡人大要再次强化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引导各级代表不仅要积极参与、推动,更要在带头、示范方面下功夫、作表率,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再整合,再保障。要打破地域、行业局限,跨代表小组、跨地域对代表特长、优势资源进行有机整合,用足、用好、用活政策资金,切实作好人员、资金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四是再求作用彰显,再求效果明显。要充分调动代表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代表的责任心和成就感,力求活动开展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副主任杨宗才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陪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肖国龙,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杨振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