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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大常委会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发布日期:2018-04-25】 【字号: 】  【关闭此页

近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涂朝康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和乡镇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乡镇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调研组一行深入芦山县宝盛乡、龙门镇、太平镇等乡镇,围绕道路通达、退耕还林、农村水利、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等工作,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的方式,深入了解当前乡村振兴发展的基础条件、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

调研组指出:近年来,芦山抓住“4.20”强烈地震恢复重建的历史机遇,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乡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大改善,产业布局已初具雏形,通过“四好村”建设,文明乡风正在形成,社会治理成效显著,这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研组要求:一要科学规划,找准定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十三五”规划为蓝本,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定位,科学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指导今后一段时期的“三农”工作;二要培植业态,融合发展。要按照县委打造三个亿元产业的发展思路,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地培植和调整适合本地发展的新业态,不断完善“市场调节、龙头带动、基地示范、科技投入、农民主体”五位一体的产业发展模式,形成“一乡一品”的产业格局,加大完善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大力推动农业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目标;三要加强治理,改善环境。要以《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培育一批乡风文明村庄,建成一批幸福美丽新村,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芦山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