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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新村聚居点已征未用土地规范化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8-03-12】 【字号: 】  【关闭此页

按照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涂朝康带领县级有关部门和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清仁乡、双石镇、太平镇、宝盛乡等乡镇新村聚居点,专题调研聚居点规划范围内已征未用土地规范化管理工作。

“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以来,芦山县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省、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探索出了一条“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新路子,规划并建成了59个新村聚居点,广大受灾群众实现了安居乐业。但新村建成后,出现了部分被征土地没有得到合理利用的状况,影响了重建新村形象。

《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实施后,在县人大的监督下,芦山县政府积极响应,及时安排部署包括已征未用土地规范管理在内的各项工作,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指导自管委迅速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力量,密切协同配合,全面有序推进,违规占用已征未用土地现象有了一定好转。

调研组要求:一是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指导好各聚居点自管委,切实增强做好已征未用土地规范化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县国土资源局要强化与乡镇的工作联动,指导好各聚居点已征未用土地规范管理工作,再次全面排查梳理,制订整改处置方案;三是加大违规占地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抢种抢栽、私搭乱建、弃渣倒土、堆放垃圾等违规占地现象,进一步维护新村形象,化解群众矛盾,消除稳定隐患;四是建立已征未用土地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责任清单,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用地规范。(芦山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