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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

 【发布日期:2017-12-15】 【字号: 】  【关闭此页

12月13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主持会议。

高永洪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内容具体、意义深刻,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鲜明态度,对于当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高永洪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机构要坚持深学悟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政治纪律、形式主义、督导调研、财务管理、集体活动、办文办会等“四风”突出问题的新表现,逐项对照,确保调研规范、会议规范、制度规范;要坚持对号入座,主动适应新形势,以严格的新要求、新标准,履好职,尽好责;要坚持走出传统,突破习惯,不要按老习惯办事、按老规矩办事;要坚持梳理清单,台账整改,以认真碰硬的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率先垂范,树立人大新形象,要带头学习贯彻精神,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从自身做起,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以优良的作风凝聚人心、促进工作,带动形成奋发图强、干事创业的新风气。(芦山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