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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贯彻中共中央18号文件精神

 【发布日期:2015-07-31】 【字号: 】  【关闭此页
 

近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高富银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若干意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在全文学习《意见》后,高富银指出:近年来全国各地基层人大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挑战,明年全国又要启动县、乡换届,中央及时出台这个意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它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今年下半年,省、市党委要相继召开人大工作会,意见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他要求:基层人大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作用,强化监督责任,开拓创新,提高县、乡代表履职水平,不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高富银强调:一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党组会后,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委、室负责人,认真领会,把它贯穿于今后一段时期基层人大工作的始终。二要积极思考和谋划。要在学习的基础上,主动思考,提出符合芦山县情的建议意见,体现可操作性。尤其在涉及乡镇每年两次的人代会、乡镇人大副主席的配备、无收入代表的补贴、人大干部的交流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加后是否挤占基层代表比例等方面要重作点研究,形成报告,提供给党委决策。三要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人大制度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突出监督亮点,抓好依法治县各项任务的落实。(芦山选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