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陈国刚进行了专题讲解。
陈国刚从立法法与立法体制的历史发展、《立法法》修改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等三个方面,以深厚的理论功底、严谨的治学态度、丰富的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作了全面解读,让与会人员对《立法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是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今年3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3月15日起施行。这是继2015年《立法法》修改之后的第二次修改,通过这次修改,我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更加完善,立法的体制机制和程序更加健全,能更好地助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与会人员表示,立法法是一部“管法的法”,是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下一步,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党委中心大局确定立法项目,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在立法中遇到的各类重大事项,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指示和要求。牢牢把握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按照规定做好法规立改废释、公布、清理等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积极参与协同立法,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健全开门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民意反映渠道,多维度倾听民声、汇集民意。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部门负责人等参加讲座。(雅安日报 张婧、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