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罗强主持会议
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罗强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及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4日下午第四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通过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罗强强调,人大作为立法机关,要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理解宪法修改的内容,站稳政治立场;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结合人大工作特点,通过法治思维充分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把宪法修改与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人大法律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谭克强,市纪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郝治勇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荣可,办公室副调研员,纪检组成员,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参加会议。(机关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