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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17】 【字号: 】  【关闭此页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3月12日在雅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梅伯鹏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2024年,法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总要求,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密切配合,依法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积极稳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坚持有件必备,加强备案工作

法工委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94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等88件。未收到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报备的规范性文件。

总体来看,各报备机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报备义务,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工委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首先开展形式审查,将符合报备形式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分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对报备文件要件不齐、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报备机关进行纠正。

二、坚持有备必审,认真履行审查职责

法工委与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同步对报送备案的94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形成审查合力,提升审查质效。

在具体审查工作中,法工委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严格按照“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四项审查要求,重点审查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是否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其他义务,是否违法设定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等情形;同时高度重视对规范性文件的适当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是否与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精神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相违背等。对审查中存有疑问的,通过面对面和电话沟通交流等方式,听取文件制定机关对文件制定背景、意图和法律、政策依据等情况的说明。

经审查,报送备案的94件规范性文件未发现有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情形。没有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建议。

三、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坚决维护法治统一

法工委注意把握审查纠错工作的刚性原则和方式方法的灵活性,依法分类运用沟通、提醒、纠正等措施,处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

2024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法工委及时印发通知,安排落实清理工作,会同市司法局、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地方性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法规开展集中清理。

经清理,未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同时结合集中清理工作,提醒相关单位在今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防止出现上述问题,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坚决贯彻中央精神,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有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四、服务中心大局,当好参谋助手

按照《市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法工委协助市委办对起草单位报送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代拟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承办了《中共雅安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雅安新篇章的决定》《中共雅安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建设的决定》等18件市委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审查工作。

在审查过程中,法工委积极加强与市委办和有关部门的紧密沟通,重点审查是否与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保持一致、是否与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和不一致等,对其中4件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4条,共同推动党内规范性文件有法可依、重大改革部署于法有据,为提升凤凰体育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质效当好参谋助手。

五、夯实工作根基,提升审查能力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我们通过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地方立法工作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严冬峰为基层立法联系点“6+1”区域协同成员单位和市级相关部门、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专题讲授备案审查工作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

二是强化联系沟通。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联系沟通,主动请教业务,积极争取工作支持;通过到相关报备机关开展备案审查专题培训、电话、微信沟通等方式,加强与报备机关的联系沟通和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开展。

三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通力协作,认真开展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建好用好备案审查工作平台。

六、关于2025年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初步考虑

2025年,法工委将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联动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总要求,着力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工作质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强化落实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与适当性审查要求,抓实抓细报备、审查、纠错关键环节,严把审查标准,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跟踪落实整改效果。

二是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强化备案审查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与交流借鉴,着力提升备案审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密切日常工作联系,共同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附件:2024年备案审查文件目录


附件

2024年备案审查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审查意见

1

雅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

雅府规〔2023〕5号

规范

2

雅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

雅办规〔2024〕1号

规范

3

雅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雅府规〔2024〕1号

规范

4

雅安市农村铁索桥管理养护办法

雅办发〔2024〕10号

规范

5

雅安市留存电量价格政策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雅办规〔2024〕2号

规范

6

雅安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支持政策

雅办规〔2024〕3号

规范

7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雅安市雨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雨人委〔2024〕7号

规范

8

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雅安市雨城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雨人委〔2024〕11号

规范

9

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人民凤凰体育的决议

雨人委〔2024〕12号

规范

10

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雅安市雨城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雨人委〔2024〕13号

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审查意见

11

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雅安市雨城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决议

雨人委〔2024〕14号

规范

12

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雨人委〔2024〕15号

规范

13

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雨人委〔2024〕16号

规范

14

雅安市雨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雨人委〔2024〕17号

规范

15

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雅安市名山区人民凤凰体育的决议

名人委〔2024〕6号

规范

16

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雅安市名山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名人委〔2024〕7号

规范

17

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雅安市名山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决议

名人委〔2024〕8号

规范

18

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名人委〔2024〕9号

规范

19

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名人委〔2024〕10号

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审查意见

20

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名人委〔2024〕11号

规范

21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名人委〔2024〕14号

规范

22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名人委〔2024〕17号

规范

23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名人委〔2024〕21号

规范

24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雅安市名山区2023年决算的决议

名人委〔2024〕38号

规范

25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名人委〔2024〕44号

规范

26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名人委〔2024〕45号

规范

27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雅安市名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名人委〔2024〕51号

规范

28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雅安市名山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名人委〔2024〕52号

规范

29

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天人大〔2023〕52号

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审查意见

30

天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天人大〔2024〕13号

规范

31

天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民凤凰体育的决议

天人大〔2024〕14号

规范

32

天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天人大〔2024〕15号

规范

33

天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天人大〔2024〕16号

规范

34

天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天全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的决议

天人大〔2024〕17号

规范

35

天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天全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决议

天人大〔2024〕18号

规范

36

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天人大〔2024〕20号

规范

37

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天全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天人委〔2024〕35号

规范

38

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工作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天人委〔2024〕36号

规范

39

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补选城厢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天人委〔2024〕37号

规范

40

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天人委〔2024〕44号

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审查意见

41

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芦山县人民凤凰体育的决议

芦人发〔2024〕2号

规范

42

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芦山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的决议

芦人发〔2024〕2号

规范

43

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芦山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

芦人发〔2024〕2号

规范

44

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芦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芦人发〔2024〕3号

规范

45

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芦人发〔2024〕4号

规范

46

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芦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芦人发〔2024〕5号

规范

47

芦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芦人发〔2024〕12号

规范

48

芦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芦人发〔2024〕21号

规范

49

芦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芦山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芦人发〔2024〕22号

规范

50

芦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芦人发〔2024〕35号

规范

51

芦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芦山县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芦人发〔2024〕36号

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审查意见

52

芦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缺额补选的决定

芦人发〔2024〕37号

规范

53

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宝人发〔2023〕59号

规范

54

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宝人发〔2024〕2号

规范

55

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宝人发〔2024〕3号

规范

56

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宝人发〔2024〕9号

规范

57

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凤凰体育的决议

宝人发〔2024〕10号

规范

58

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宝兴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宝人发〔2024〕11号

规范

59

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宝兴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决议

宝人发〔2024〕12号

规范

60

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宝人发〔2024〕13号

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审查意见

61

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宝人发〔2024〕14号

规范

62

宝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宝人发〔2024〕28号

规范

63

荥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荥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荥人委〔2024〕4号

规范

64

荥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荥经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荥人委〔2024〕16号

规范

65

荥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荥经县人民凤凰体育的决议

荥人委〔2024〕17号

规范

66

荥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荥经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荥人委〔2024〕18号

规范

67

荥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荥人委〔2024〕19号

规范

68

荥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荥经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荥人委〔2024〕20号

规范

69

荥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荥经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决议

荥人委〔2024〕21号

规范

70

荥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荥经县2023年县级决算的决议

荥人委〔2024〕32号

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审查意见

71

荥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荥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荥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荥人委〔2024〕34号

规范

72

荥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荥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荥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荥人委〔2024〕35号

规范

73

荥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荥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荥人委〔2024〕37号

规范

74

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汉人委备〔2024〕1号

规范

75

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民凤凰体育的决议

汉人委备〔2024〕2号

规范

76

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汉人委备〔2024〕3号

规范

77

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汉人委备〔2024〕4号

规范

78

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汉源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汉人委备〔2024〕5号

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审查意见

79

汉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汉源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决议

汉人委备〔2024〕6号

规范

80

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定

石人委〔2024〕1号

规范

81

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石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推迟召开的决定

石人委〔2024〕2号

规范

82

石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凤凰体育的决议

石人委〔2024〕4号

规范

83

石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石棉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石人委〔2024〕5号

规范

84

石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石棉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石人委〔2024〕6号

规范

85

石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石人委〔2024〕7号

规范

86

石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石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石人委〔2024〕8号

规范

87

石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石人委〔2024〕9号

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审查意见

88

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确定石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石人委〔2024〕10号

规范

89

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更名的决定

石人委〔2024〕14号

规范

90

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法(试行)》的决定

石人委〔2024〕18号

规范

91

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的决定

石人委〔2024〕19号

规范

92

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石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石人委〔2024〕20号

规范

93

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石人委〔2024〕21号

规范

94

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石棉县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石人委〔2024〕22号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