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雅州新区发展规划》的决定
(2023年2月13日雅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雅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了《雅州新区发展规划(草案)》,决定同意《雅州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会议认为,《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提出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雅州新区发展实际,是新区加快建设绿色宜居的高品质新城、低碳可持续的产业新区、开放合作的高能级平台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要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雅安为总任务,锚定“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总定位,以“一区一地引领、四化同步推进、雅州新区示范”为总抓手,注重加强《规划》与《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雅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有效衔接,与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规划建设有机结合,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持规划实施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高度重视新区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要素保障,确保《规划》落地落实,推动新区高水平建设、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雅州新区在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开放合作、体制机制等领域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把雅州新区建设成为现代化雅安示范区,引领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