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雅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2年1月9日雅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雅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雅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3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分别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