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万锟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2019年1月2日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接受王万锟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