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7年1月11日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别由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4名组成。内务司法委员会由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2名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