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葛书院辞去雅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6月21日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葛书院辞去雅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