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月18日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9日在雅安召开,会期预计3天。
建议会议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动员全市人民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感恩奋进、砥砺前行,为推进绿色发展振兴,加快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努力奋斗!
建议会议的议程: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市长邹瑾关于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雅安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雅安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雅安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雅安市2018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关于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鸿关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孝勇关于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选举事项;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