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0日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自《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天然林保护工作,积极贯彻该条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国家制定天然林保护条例和加强天然林保护工作提供了借鉴经验,基本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者之间有机结合。同时,天然林保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既有政策层面上如补助标准偏低的问题,又有天然林保护与经果林侵蚀、发展林下经济上的矛盾;既有主管部门宣传认识存在的弱化现象,又有天然林保护新情况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等等问题,天然林保护工作仍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指出,天然林保护事关雅安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幸福美丽新家园蓝图的实现。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工作力度,在全市上下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责任和意识,依法推动天然林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赢得永续发展的美好未来。
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会议赞成执法检查报告,认为这次执法检查重点突出,问题抓得准、建议提得实。同时,就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绿色生态发展及保护意识
要以“生态立市、绿色崛起”为理念,加大对天然林保护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保护意识。要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广泛宣传天然林保护在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基础地位,不断增强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引导和发挥好社会组织和村民在爱林护林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生态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天然林保护,营造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
继续以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要求,把天然林保护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科学、务实的考核体系,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的建设管理,保护好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资源。要不断巩固和提高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果,加大绿化造林、农村能源等重点工程建设。要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防止乱砍滥伐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天然林生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天然林在生态安全的屏障作用。
三、深化配套改革,推动林产业化快速发展
要建立健全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转等管理办法,依法规范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健全林权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资源资产评估机制,推进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激活林业发展要素。要大力引进、培育和壮大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林产业集约型高效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要弘扬生态文化,努力打造生态品牌,建立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做强做大雅安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实现全民共享生态文明,成为名符其实的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要加强林业管护站建设,整合森林公安、乡(镇、街道)基层林业站的力量,理顺保护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巡山装备条件,做好林权矛盾纠纷调解,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天然林资源安全。要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环境保护、水务、农业、国土资源等职能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有机统一的生态保护机制,做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依法共同管理好天然林资源。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组的报告,请市人民政府一并研究处理。研究处理上述意见的情况,请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由办事机构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