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8日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伊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