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越良任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1年8月24日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和《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决定:陈越良任雅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