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1日雅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雅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占起辞去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