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日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决定,杨长云任雅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