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5日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通过
2006年至2010年,雅安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不断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移民安置、灾后恢复重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有效实施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为“十二五”时期雅安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作如下决议:
一、强化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市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使全体公民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重点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和基本特征,特别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要适应“十二五”时期凤凰体育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学习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城市规划与建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国防教育、民族团结、宗教管理、治安管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等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氛围。
二、继续坚持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事执法、司法和监督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把宪法和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系统学习、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法制副校长和考核制度,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使青少年从小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社会组织经营和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掌握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观念。加强对城乡基层群众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人员、流动人口、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提高居民和村民依法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三、努力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围绕群众的法律需求和社会热点问题,注重运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和文化宣传机构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承担起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创造条件建设“法制宣传网”窗口栏目,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在法制宣传中的重要平台和示范带动作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服务组织要结合办案向当事人和相关群众讲解宣传法律,积极组织公民旁听庭审,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开展对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与宣传部门和媒体合作,共同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改进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移民安置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继续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坚持深入开展3月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全民国防教育活动,调动公民自我教育的积极性。开展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的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建设法治雅安。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法制宣传教育最有效的实践,通过运用典型案例剖析和依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加强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司法公正。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组织各类阶段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专项活动。要科学制定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区)的五年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和法治村(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区域内的各项事业在法律的框架和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五、完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法制宣传教育要纳入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要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加投入。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做好年度工作考核、中期推动、五年总结验收表彰,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加强对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对权力依法运行的监督与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