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是市第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的未来五年全市奋斗目标。为确保《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加快推进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是市委基于未来发展趋势、基于雅安优势、基于雅安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出的战略部署。同时也是雅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全市上下的共同选择,更是科学发展观在凤凰体育的具体实践,合乎市情,顺应民意,意义重大而深远。
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是全市当前和今后五年的战略性大事。坚定不移地实施《行动计划》,全力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顺应全市人民心声、亲民为民的最好体现。五年初步建成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任务艰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战略意义,从雅安发展大局出发,从为民服务的宗旨出发,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雅安建成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民主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生态环境优良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明确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目标任务
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是一个事关雅安全局,事关雅安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市委、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行动计划》将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细化到年度,明确了责任单位,要求集中力量实现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全面推进。
实施《行动计划》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和方方面面。各级各部门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要紧扣“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三个重点,将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有机融入到各部门工作中,在国际化中找差距,在区域性中去切入,在生态城市中扬优势,主动思考,积极谋划,全域全面全程找准创新破题的着力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形成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
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行动计划》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科学、公正、有效的奖惩制度,将各责任单位年度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干部实绩考评、任免工作及各类评优创先挂钩,每年认真开展检查和考核。
三、依法履职,进一步发挥人大在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中的积极作用
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奋进跨越”总战略,把推进《行动计划》实施工作作为今后五年的重要工作,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为凤凰体育加快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要围绕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和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加强监督工作,认真督促环境保护法和城乡规划法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政府、公民、企业在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中的法律责任。按照年度实施目标,认真听取和审议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和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的专项工作报告,并结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调研、询问等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有力推进工作落实。
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大力支持和督促市、县(区)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等活动的引导和规范,努力为凤凰体育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和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法制保障。
围绕市委关于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的重大部署和要求,依法对有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作出决议、决定,积极支持和督促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快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和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通过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和加强任后监督等形式,督促被任命干部切实转变作风,牢固树立开明开放思想观念,大力选拔任用勇于担当、勇于攻坚克难的干部。
围绕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和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人大代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各级人大代表每年要为人民群众反映一个问题、提出一条建议、办好一件实事,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人大代表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宣讲和引导,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对雅安的重要性,树立“生态建设、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全市各族人民建设生态雅安的积极性,营造上下齐心的社会氛围,形成“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全市各级新闻媒体要强化和跟进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和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的经常性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宣传,大力营造全市上下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共同奋斗、共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