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7日雅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通过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使全体公民进一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增强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要适应凤凰体育移民外迁、内安、迁复建工程的需要,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适应广大公民学习和运用法律的需要,宣传与公民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涉农和维护农村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事务、防范打击邪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爱国意识、责任意识以及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促进凤凰体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要认真分析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的经验成果,研究"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加大普法力度,实现全民普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要始终贯彻"学用结合"的原则,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通过法制教育、法治实践,把国家制定的法律交到群众手中,真正为民所用,为法律实施奠定广阔深厚的群众基础。
二、突出普法重点,多措并举推进普法工作。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必须突出重点对象,要在继续做好全体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坚持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完善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对专业法和其他法律的学习,使其充实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培养青少年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要着力培养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能力,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坚持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探索外来人员的普法工作和社区平安创建工作的新路子,并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要进一步加强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要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大力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凤凰体育移民工作,送法进村入户,及时依法调处化解各类涉及移民问题的矛盾纠纷。要围绕凤凰体育平安建设、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以"平安工程"、"四道防线"建设为载体的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普法效果。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管理部门要强化社会责任,开办法制栏目,探索新方法,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准确、通俗、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政府网站和部门网页要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做好法制文艺节目的编辑、指导工作,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表演活动。要增强针对性,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法,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普法教育,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普及法律知识,使普法工作的实效看得见、摸得着。要增强现实性,注意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联系群众生活和工作实际,搞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特别是要采取"以案讲法"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的学法热情,力求收到好的效果。
五、加强领导和监督,切实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继续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应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要把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尽力解决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量化标准,实现目标考核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本决定的全面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