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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6-17】 【字号: 】  【关闭此页

2013年5月21日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领导,落实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动物防疫经费的投入,加强因灾因病致死动物尸体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消毒工作,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效防控了市域范围内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确保了大灾之后无大疫。同时,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统筹兼顾社会影响大、百姓普遍关心的公共卫生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推动了凤凰体育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识到位,对今后防疫的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
  会议同意《报告》并请市人民政府落实好《报告》提出的措施。同时,针对凤凰体育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增强贯彻《动物防疫法》的自觉性
  继续采取各种形式,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干部和畜牧兽医人员对《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切实提高认识和加强重视。深入广泛地向广大农民特别是散养户和中高山区、边界地区农民、养殖大户、从事畜牧业产品加工、经营和运输人员进行宣传,增强主动配合搞好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的自觉性,积极做好动物疫病防治、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免疫注射等防疫工作,减少和控制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二、创新机制,完善管理,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不断创新机制,制定政策,切实解决好基层兽医人员报酬偏低的问题,稳定基层防疫队伍,充分调动基层兽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要尽快出台村级防疫员管理办法,并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及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兽医和动物防疫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防疫人员的专业水平,逐步解决防疫人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问题;要加快疫情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疫情快速反应体系,按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组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抓好防控物资储备,搞好应急演练,提高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应对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
  三、多方筹措,增加投入,改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
  完善随经济增长而按一定比例增长的动物防疫经费投入机制,按《动物防疫法》要求将动物防疫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切实落实动物防疫经费的投入,解决好乡村动物防疫经费,建设好乡镇兽医站。要尽快制定和落实动物免疫过敏、动物应激死亡补偿标准及管理办法。要认真落实惠民政策,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减少养殖损失,降低养殖风险。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实验室建设,解决好疫病防控的技术问题;要逐步加快因灾因病致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防止动物疫情传播和环境污染,确保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安全。
  四、协同配合,加强监管,加大动物防疫执法力度
  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和有效的防疫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动物防、检疫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监管。要强化对动物饲养、贮藏、运输的监督检查,确保上市畜禽产品卫生安全;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农贸市场、动物及动物产品批发市场等交易场所的监管;要积极研究建立完善活禽定点屠宰场,取缔私屠乱宰行为;要加大对违犯动物防疫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重拳打击运输、加工、贩卖因灾因病致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等危害消费者健康的违法行为。
  五、结合《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做好震后畜牧业发展规划,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结合《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抓好动物防疫工作,保障动物防疫安全;做好震后畜牧业发展规划,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要按照畜牧业“成败在防疫、效益在标准化、持续在治污”的发展规律,科学总结多年来畜牧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贯彻“预防在先”的发展方针,进一步理清做优做强的发展思路,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坚持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促进凤凰体育畜牧业的科学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