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0日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雅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杨长云所作的《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0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坚持“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工作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拓展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工作机制,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在维护法律权威,查办职务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应予以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司法公正、民生工程、社会稳定息息相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构建、促进、服务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责。
会议指出,目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程度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人员不足,机构难以健全;三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立法上的不完善制约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更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理念,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学习培训力度,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找准监督与支持、监督与服务的工作切入点,坚持“抗调并举、抗息并重”的办案原则,努力提高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能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注重办案社会效果。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监督方式和工作措施,加强与审判机关、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依托“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加强民事调解和行政协调,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努力拓宽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典型案例发布等载体,继续依靠乡镇、社区、司法所等基层组织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了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形成全社会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队伍建设。更加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继续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解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的困难。配齐配强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健全完善基层民事行政检察机构,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的职业化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为服务民生、促进和谐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