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6日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2次会议通过
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品认证工作实现重大突破,2011年全市实现了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定,成为全省三个“农产品产地无公害化市”之一,名山县“蒙顶山茶”、石棉县“黄果柑”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产品质量不断提高,2010年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顺利通过双认证,2011年农产品例行检测蔬菜合格率为98.5%,食用菌100%、茶叶100%,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会议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全局,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加上监管工作线长面广,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工作环节,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监管难度较大,不安全的隐患仍然存在,形势不容乐观,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产业安全的重要支撑,涉及到千家万户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坚定不移、持之以恒、齐心协力地抓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
市人民政府要全面领导、管理、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相关部门要严格农业投入品的产销、使用、检测和处罚程序,从各个环节消除农产品的超标污染和潜在威胁,让全市人民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要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划清和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增强监管部门的合作和沟通,做到职能定位准确,监管方向清晰,监管手段有力,切实避免出现监督管理的真空。按照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下大力气抓好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务必在年底前确保所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正常运转。
四、尽快出台加快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实施意见
要充分运用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定的土壤检测结果,尽快完成农作物对重金属吸收程度的相关性分析,制定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区域性发展规划,出台加快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实施意见,推行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原料基地认定工作,制定绿色有机农产品申报认证奖励政策。
五、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
结合“万亩亿元”示范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大力推广“绿色种植+生态养殖”,加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加快科学种养殖技术、优良品种和先进生产管理技术推广。大力扶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企业,积极倡导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积极引导农民严格按照种植(养殖)技术规程进行生产,逐步取代散种、散养、散卖的传统办法,加快标准化生产步伐,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六、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建立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和标准化农业,推进农产品健康安全生产,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