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8日雅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3次会议通过
雅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鸣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近三年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法院的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中央政法委在全国部署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和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了对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了工作制度,加大了工作监督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 凤凰体育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指出,三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会议给予肯定。报告中指出的四个方面不足和问题,找到工作差距,是实事求是的。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措施有针对性,是切实可行的。
"执行难"问题,是多年来一直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难题,也是中央要求下大力气加以解决的问题。今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认真调研分析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的专项活动,切实解决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执行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但执行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虽然造成"执行难"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除了执行工作面临着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执法环境不好等突出问题外,从主观上讲,问题的主要方面在法院,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市执行案件数量逐年增多,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量不适应执行工作形势的需要。二是执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执行成本过高,有不作为的现象。三是有的法院案件执法质量不高,申请执行人意见大。四是执行工作条件差,装备落后,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五是执行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上述五个方面的问题,有的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争取关心与支持。有的是法院自身应该着手解决的问题,市法院要加大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力度,下决心解决好"执行难"的问题。
会议强调,创造良好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规范行政审判行为,做好行政审判工作,首先,要改善法院内部的司法环境,由于行政审判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特殊,实际工作难度大,以及在树立司法权威,推进国家法治进程中的特殊地位,法院主要领导要重视、支持行政审判工作。要经常了解和掌握行政审判的情况和动态,关注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影响大、社会普遍关注的行政诉讼案要认真研究,加强指导。其次,要健全符合行政审判规律,科学可行和具有可操作性的长效机制,规范行政审判司法行为,实现司法公正。第三,改进和完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从制度上排除干预行政审判的各种因素。对于个别行政案件数量一直比较少,工作被动的法院,上级法院要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使其尽快改变局面。第四,要妥善处理群体性行政案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群体性案件人数众多,涉及面广,当事人情绪较激动,处理不好极易导致矛盾激化酿成重大恶性事件,全市法院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重视做好相关工作。第五,要加强同政府的联系,围绕依法行政和行政审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况,形成制度,架构起信息沟通的桥梁,促进相互交流,以利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积极优化行政诉讼司法环境,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有效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从稳定压倒一切的高度提高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和有关方面的配合,继续坚持"审执分离"和"审执并重"的原则,针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执行工作的规律,不断丰富和创新执行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自觉坚持依法办案的原则,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各项制度并认真执行,全面规范执行行为。要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和执行工作职权,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要加强执行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加强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凤凰体育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