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9日雅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伊林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在该法正式生效前就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成立了“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责任部门或专人主抓此项工作;二是狠抓学习培训。各级人民政府突出了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一重点,逐级开展培训工作;三是广泛开展了《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活动;四是清理了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性文件;五是进一步加强了“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以上这些工作,为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做了充分准备。
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年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的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为促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雅安、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办事,简化了工作程序,方便了人民群众。各执法部门普遍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执法回访制》等规章制度。同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了对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的力度,多数单位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目标考核,实行奖惩挂钩。以上这些措施确保了《行政许可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会议指出:凤凰体育在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离《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首先,在组织领导方面,有的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是政府行政管理方式的一场改革,在经过清理法规,取消了一些行政许可事项以后,有些同志片面地认为本单位的权力小了,不利于工作了;按照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有关规定,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本应纳入政务中心办理,但一些部门没有按照规定办;制度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行政执法规程制订得不规范,个别部门没有按照规定上报到市政府;政府法制部门人员不足,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不够有力;区县在贯彻《行政许可法》方面不如市级部门,表现在重视不够、清理工作不认真、制度建设跟不上,如:行政许可事项该公示的有的未公示、该听证的有的未听证等;由于一些地方宣传工作力度不大,有的群众对《行政许可法》尚不清楚,对某些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不了解、不理解;相关部门在实施具体的行政许可中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政府还应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的协调。
其次,个别行政部门越权行使行政许可权,执法工作不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主体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有的地方,个别领导干预行政许可工作,“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难以落实,使得部门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中感到有压力、有阻力、有难处;《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原有的一些行政许可取消,有的工作出现了管理“真空”,如经过城市改造后的“十里长街”,存在着怎么处理好既是国道又是城市街道的管理问题;在市区,有几个等待政府规范、完善后才能发给营业执照的集贸市场问题;在雅安市区,存在大量应当经过行政许可后才能经营的餐饮行业问题;有某些前置审批条件的行政许可存在着超时限办理的问题。
再次,与省级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的工作衔接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实施《行政许可法》以后,有的审批权上收到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但由于审批时间过长,群众意见较大;二是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应由市级部门许可的行政事项,在实际执行中,是由省上有关部门在许可(发证),造成很多符合经营条件并且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长期拿不到证件,造成人为的非法经营。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总结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努力改进政府工作,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治市。为此,会议对市政府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1、按照省政府对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责任的划分,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执法指导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要组织审计、监察和法制部门对行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
2、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行政许可法》贯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工作的规章制度,交流部门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的经验,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减少和防止违法执法、执法不规范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树立法制政府的社会形象。
3、要按照《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的要求,着力解决相当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尚未纳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这一突出问题。要理顺关系,加强领导,在更新模式,建立新机制上下功夫。同时,要重视并解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在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其优质、高效地运行。
4、要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执法水平。各级政府领导及其部门负责人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
5、要下决心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对于市政府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对于《行政许可法》贯彻以后出现的“管理真空”,要充分利用现行部门法规,或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妥善处理;对属于省上许可或暂时上收的行政许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反映,尽快解决网吧管理、煤矿生产企业无证经营等问题。
6、市政府要加强对县区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的检查、督促。政府法制办要对违反《行政许可法》或其他行政法规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分析,以发现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乡镇、部门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和执法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县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和国家赔偿的,要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