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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委高度重视任命干部任后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2018-05-21】 【字号: 】  【关闭此页

长期以来,芦山县委把做好人大工作作为提高党委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尊重人大职权,切实依靠人大力量,强化人大地位,树立人大威信,在发挥人大职能、增强监督实效工作中确定命题、精心部署,始终做到上下同心同向,共谋发展大局,着力提升人大的监督水平。尤其是换届以来,芦山县委把加强任命干部任后监督确定为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行权的重要监督事项,提出了精心组织、全员评议的工作要求,促进了任命干部人大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水平的不断提高,营造了各部门追赶跨越的良好工作氛围。

一、专题研究,周密部署。芦山县委按照建设“两个机关”的新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始终把芦山县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总盘子统一安排部署,年初召开芦山县委常委会专题审议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并及时批转全县执行,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权提供坚强保障。提出芦山县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法律有规定、群众有愿望、发展有需要的工作思路,注重人大任命与监督的有机结合,探索监督新途径,找准监督着力点,灵活监督新方式,精准发力,有序推进,侧重抓好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履职评议工作,不断增强任命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保障,支持行权。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既是党委的职责所在,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芦山县委把着力营造人大依法履职氛围放在首位,提高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不断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适时听取单位“一把手”的履职汇报,开展工作点评,激发其履职积极性,大力支持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同时芦山县委把人大机关视为一线阵营,建立“四大班子”分工合作机制,安排承担县委的多项中心工作,形成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的工作格局,既推动县委中心工作的开展,又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特别是对履职对象工作情况的了解和掌握,为年终满意度测评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精准评议,务求实效。按照履职评议的工作步骤,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组建了四个履职评议调查小组,各小组坚持党委领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民主公开的原则,依据政治态度、工作实绩、接受监督、依法行政、民主作风、廉洁自律等评议内容,深入一线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评议调查,做到精准评议,务求实效。各小组在加强与芦山县委组织部门和分管副县长工作沟通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乡镇(街道)党委、市级对口部门、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芦山县委目督办等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建议,适时在被评单位开展了民主测评,形成综合评价意见,专门召开了一次常委会进行履职满意度测评,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票决形成评议结果,凸显了评议工作的全面性和精准性。履职评议工作在过程上突出了重点、内容上展示了特点,极大地促进了评议对象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普遍提高。

四、组织约谈,扎实整改。履职评议专题会后,一方面及时向评议对象反馈评议意见,另一方面由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芦山县委书面报告评议结果。与此同时,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还对满意度测评排位靠后的四名履职对象进行集体谈话,提出了正确对待履职监督、正视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限时完成整改的工作要求。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四个单位负责人要制定整改方案报常委会审批,整改时限到期后,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其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测评,做到整改不到位,评议不收场。同时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宋开慧还专门抽出时间,逐个约谈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四个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分管副县长,从芦山县委的角度既鼓励也鞭策,提出了工作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在发展振兴工作中展现新作为的殷切希望。县委主要领导对履职监督的重视,提高了评议工作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力,形成了芦山县委和县人大同心同向抓好队伍建设的良好局面。

五、运用结果,提升水平。芦山县在人大履职评议工作中抓关键、抓质量、抓根本上铆足了干劲,使其彰显了旺盛的生命力,评出了差距,评出了信心,评出了活力,提升了水平,得到了芦山县委的高度肯定,认为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保障和促进了芦山县域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评议结果较准确、对工作推动较有效。年终把人大履职评议结果作为履职对象所在单位绩效考核等次确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对一个履职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单位负责人及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履职评议结果的运用,大大增加了履职评议的实效性和任后监督的含金量。为把此项工作继续引向深入,芦山县委又对下一轮的履职评议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在评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方面下功夫,在扩大任命干部评议范畴方面求突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贡献人大智慧。(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