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9日在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 荣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研究,许可芦山县森林公安局对市三届人大代表竹春君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据代表法、四川省代表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竹春君的市三届人大代表职务暂时停止执行。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