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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3 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书面)

 【发布日期:2015-01-05】 【字号: 】  【关闭此页
 

20141222日在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雅安市审计局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情况,请予审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雅安市2013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并要求各单位、部门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同时要求市审计局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截止目前,除财政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无预算支出且挂账等个别问题正处于整改中以外,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税收征管、超标准发放各类补助、津贴等问题已采取了上缴财政、收回资金、冲转账目等纠正措施进行整改。总体上看,今年审计整改效果是好的,促进了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的进一步规范。

一、市级预算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收入10,107.81 万元未及时缴库的问题。

市财政已于2014 1 月全额缴库。

2.预算执行率低,财政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经市财政局核实结转的政府性基金主要为2012 年和2013 年土地出让相关收入和价调基金。其中:根据年初项目编制,土地出让收入支出方向主要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受“4·20”芦山强烈地震影响,同时由于灾后重建项目调整,以上年初项目均未能执行。根据价调基金的管理办法,价调基金采用当年收入缴入市级,市级次年清算到县级的方式管理,在预算年度内无法对当年征收的价调基金进行清算,需结转至次年年初进行清算。市财政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基金预算的执行率。

3.在往来款中核算,导致少计收入和结余的问题。

市体育局已对暂存款进行调账处理,列入其他收入核算;由于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承包方是按学期年度与学院进行结算,与财务会计年度不一致,学院已于2014 7 月将食堂承包方缴纳的水电费冲减支出,待会计年度末转结余。

4.无预算支出且支出挂账的问题。

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无预算支出挂账的130 万元,是由于当时雅职院新校区规划在市体育馆旁,市政府要求将体育馆交给学院管理,由于市体育馆处于建设之中,缺乏资金,雅职院根据市政府要求将原财贸校土地变卖款130 万元投入体育馆建设,后来此款一直未归还,形成此项支出挂账。

2)市房管局的无预算支出挂账,一是雅安市公房管理所2006 年以前向市房地产管理局借款,作为其人员经费等;二是市财政通过往来款项拨付市房管局,市房管局又以往来款项的形式拨付雅安廊桥雅舍项目建设和市统一拆迁安置办公室。

对于以上两个问题,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办法。

3)市住建局无预算支出挂账主要是项目建设工程支出,要待建设项目决算时才能按规定报支出调账。

5.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造成23.58万元税款未及时征收的问题。

涉及的雅安张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3 家企业已于2014 6 月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3.58万元。

6.房地产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市地税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已于8 6 日完成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软件和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培训,雅安领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雅安张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进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目前,这两家企业正严格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软件上线工作的要求录入基础数据,同时进行土地增值税自查,市地税局要求两家企业最迟在2014 11 30 日前完成自查,并于201412 31 日前完成清算工作。

二、部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以及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的问题。

由于2013 年度部门决算已办理,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单位已承诺在今后的财政预决算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编制,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的再次发生。

2.预算收入未缴入财政非税专户的问题。

1)市公路管理局已纠正,于2014 11月将预算收入509.99 万元缴入市财政非税专户。

2)市文化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5万元已于2014 10 月缴入市财政非税专户。

3)市广播电视台收取的广告费和节目费收入49.65 万元已分别于5 月和7 月缴入市财政非税专户。

3.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1)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路管理局对挪用的费改税资金进行了清理,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使用专项资金,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已进行账务调整,归垫挪用的“4·20”抗震保通专款1.32 万元。

3)市广播电视台挪用的农村广播村村响专项资金9.7 万元已用节余事业经费进行归垫。

4.违规、超标准发放各类补助、津贴的问题。

1)市公路管理局已将扩大范围发放的信访津贴从当事人工资中按月扣回,截至目前已扣回1.45 万元,剩余0.22 万元将在12 月扣回。

2)市公路管理局机具站代职工支付的应由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1.19 万元,已从职工工资中扣回。

3)市公路管理局机具站和科技实验室提高标准多报销的差旅费3.73 万元,已由职工退回,缴入单位财务。

4)市文新广局及下属单位违规、超标准多发放的补助、津贴,已由领导班子成员退回1.96万元,并承诺今后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5)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已退回违规、超标准发放的补助、津贴,资金已存入单位账户。

5.公款私存的问题。市公路管理局机具站已于2014 9 月进行纠正,将剩余工会经费移交机具站财务。

6.违规向企业摊派资金的问题。

1)市公路管理局已于2014 10 24 日退还雅安路桥总公司9.5 万元。

2)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截至2013 年底违规集资款110 万元,每年按10%的比例逐年归还借款,且将借款利率改为参照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7.财务核算不规范,经费开支方式不合规等问题。

相关部门已进行纠正,完善相关票据、财务手续,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今后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8.采购程序、采购合同签订不合规等问题。市广播电视台对采购程序和采购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已按审计报告要求向市文新广局进行汇报,由市文新广局提请市财政局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采购程序、合同进行调查核实。

9.审计查出涉嫌严重违纪违规案件进展情况。

市审计局移交市纪委、市检察院反贪局的案件线索,目前雅安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涉案人员已判决,市纪委已给予市残联违规违纪人员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移交天全县人民政府的涉嫌以虚假竣工资料套取专项资金事项正在核查中。

三、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和变更管理,严格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审计,持续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工作。

审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均执行国家审计制度,严格“财政评审”和“竣工审计”两道闸门制度,严把工程造价最后一道关口,提高投资绩效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截至11 月底,市本级完成43 个项目的结(决)算审计,送审金额6.22 亿元,审减金额4,833.14 万元。继续开展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建设民生项目的跟踪审计,截至11月底市本级已跟踪审计工程进度款9 笔,跟踪审计金额2,544.79 万元,扣减或暂缓支付进度款273.19 万元。对审计发现和指出的各类问题,相关建设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已按照审计机关出具的审定结果与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结算和支付进度款。同时,市审计局加大投资审计结果公告力度,除个别项目外,所有投资审计结果均通过政府互联网门户网站对外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灾后恢复重建中心工作,审计部门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市本级加大对北外环线、卫生计生服务中心、职业技术学院、铜头引水、南郊水厂水源工程等39 个关乎全局、社会关注、投资额大的项目和民生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重点检查建设程序、招投标、工程变更、认质认价、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促进部门(单位)履职尽责,确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对围标串标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发现的15 个项目52 家投标企业涉嫌围标串标问题已移送市重建委监督检查组和相关部门查处。目前汉文化广场棚改房工程(一期)的中标施工单位已被依法清退出场,对国道318 线雅安至二郎山─雅安城区过境段(三标段)中标施工单位已发出行政处罚通知,其余企业正在处理中。有力的维护工程建设领域正常秩序,促进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四、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政府对政府性债务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县(区)和部门(单位)按照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落实。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整改,健全政府性债务资金举借、管理、使用和偿还的各项制度,做实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进一步强化政府性债务资金的全过程监管,完善债务规模控制、举债审批、动态监控、风险预警等机制。

1.融资平台公司违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问题。

一是由城投公司报请政府重新配置实物资产,以置换违规土地,置换工作完成后,国土部门依法注销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二是由国土局与规划部门沟通衔接,实施对相关土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土地征收、供地手续后,为城投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2.个别县(区)和融资平台公司违规融资和违规使用债务资金的问题。

由于资金量比较大,县(区)和融资平台公司已制定还款计划,将逐年归还违规取得的资金。对于违规使用的债务资金,使用单位正在筹措资金进行归垫,今后将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五、应急救灾综合补助资金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应急救灾综合补助资金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重建委监督检查组于2014 6 24 日向各县(区)重建委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对照问题再次进行核查和整改。截至目前,芦山县民政局以虚假经济事项列支5 万元的问题,资金已于2014 3 18 日收回并缴入县财政预算存款户,对芦山县民政局原主要领导已由县纪委立案调查。芦山县公安消防大队使用虚假发票列支应急救灾综合补助资金的相关资料已移交芦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各县(区)重建委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应急物资;加快应急工程的实施,据实结算工程量。

对于由于一些客观原因造成部分已经实施的应急工程确定方式不符合相关规定,扩大应急工程范围等问题。鉴于实际情况,已建议各县(区)政府按照市政府第103 次常务会议议定的审批权限和《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补议认定,完善相关手续。

对于“三无人员”临时生活救助资金重复发放的问题,由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牵头进行核查,部分是由于信息重复录入错误,对确实重复发放资金已收回。同时各县(区)进一步完善相关台账资料,规范台账格式,确保台账信息准确、完整。

六、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阶段性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限时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明确提出对整改不力和今后发生类似问题的单位要追究责任。采取发“点球”形式至市级相关部门和涉及的县(区)政府,要求认真对照整改,并进行销号式管理,促进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增添措施,规范提高。

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未专账管理的资金已全部建立专账核算;二是健全信息台账、补充完善农房重建档案资料;三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对跟踪审计中发现的市体育局委托不具备设计资质单位设计项目、市文物局签订施工合同不合规等问题,相关单位已进行了整改。如:市体育局已终止与四川大学环境艺术研究院的设计合同,追回按合同约定已支付的设计费用25.53万元,并重新与具备资质的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市文物局的施工合同已修改,并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备案。同时审计部门跟踪整改情况,督察业主单位加强对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完善工程项目各项资料和手续。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预算监督管理。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围绕保障经济安全和提高财政绩效,着力突出审计监督重点,努力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加强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的审计监督,督促财政存量资金的使用进度和两年以上项目结转资金的转化,促进财政资金用好用活。

(二)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围绕监督权力运行和促进务实清廉,着力延伸审计监督触角,努力当好反腐倡廉利剑。积极推进问责问效,有序开展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好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的作用。

(三)突出抓好灾后重建跟踪审计,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和重要时间节点阶段目标,坚持以规划引领,以资金为主线,以项目为重点,全力开展规划实施、政策执行、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全覆盖跟踪审计,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

(四)加强审计机关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审计能力建设,坚持以廉洁从审为生命线、以文明从审为保障线,坚守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把依法审计贯穿全过程。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攻坚突破能力,推动审计专业化建设进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其处理结果表明,各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完善。从总体上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与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目前,尚有个别问题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整改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审计部门将继续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务求尽快纠正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