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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10-10】 【字号: 】  【关闭此页

2013年8月28日在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雅安市审计局局长  刘  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雅安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3年,雅安市审计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全省全市审计工作的要求,不断深化“五位一体”布局,贯彻“转作风、抓重点、促规范、提能力”的审计工作主线,一手抓抗震救灾跟踪审计,一手抓常规审计任务。在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按照“扩大审计覆盖面”和“拓展审计深度”的要求,创新方法、突出重点、整合力量,将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共审计9个预算执行部门(含5个下属单位)。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市本级2012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了跟踪审计,在开展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同时与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8县(区)2012年税收收入、基金及附加混级混库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审计情况表明,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下,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15261万元,为调整预算85172万元的135.33%,较2011年增长55.63%,市级财政收入连续三年实现较快增长;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22482万元,为调整预算381787万元的58.27%,较2011年增长5.6%。
  ——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支出力度。2012年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12984万元,同比增长16.15%,有力的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于教育支出14661万元,增长112.54%,为发展雅安教育资源、打造优质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的加快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用于科技支出21014万元,增长140.46%,促进了科技进步和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以上三项法定支出增幅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不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建设。201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正式开展,当年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61万元,其中:雅安市商业银行股利收入500万元、雅安市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股利收入300万元、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利润收入258万元、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利润收入1.8万元、雅安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利润收入0.9万元。上年结余312万元,当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71万元。
  审计中,抽查了纳入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的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雅安市商业银行两户市级国有企业2011年的财务决算报表,其报表反映的实现利润情况与市国资委提出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建议所依据的利润实现情况一致。明年,市审计局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效益)审计(调查)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对市级国有企业经营利润真实性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2012年市财政根据《雅安市工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0000万元,主要用于三九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启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财政贷款贴息、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资金以及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以此形成推动雅安工业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极大的激发和调动了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的积极性。
  ——继续加快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截至2012年底市本级127个单位已全部与国有商业银行签订代理协议,比2011年增加8个单位,共办理公务卡1599张。市本级各部门使用公务卡消费完成报账498万元,比2011年的消费额增长近十倍,使用公务卡消费的单位已由去年的34个单位增加到93个单位,增长了173.53%,占已办公务卡单位数的73.23%。但从审计的9个预算执行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况看,2012年这些部门使用公务卡报账金额合计46.86万元,占其公务支出5337.19万元的比例仅为0.87%,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金额在公务支出中的比例仍然偏低。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通知》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要求,并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9个被审计单位共计支出“三公”经费692.93万元、会议费151.26万元,占公务支出的比重为15.73%。将上述9个单位2013年一季度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与2012年同期进行比较,2013年一季度的“三公”经费91.13万元、会议费7.28万元,比2012年同期分别减少82.55万元、5.43万元,减幅达47.53%和42.72%,呈明显下降趋势。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规范税收征管行为,财政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1.市级各部门的财政应返还额度5233.55万元超过一年以上未使用。根据市财政提供的情况反映,部门结余主要是按项目进度拨付的资金,已责成市财政督促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长期闲置。
  2.2012年度的非税收入4373.91万元未及时缴库,此问题市财政已在2013年1月自行纠正。
  3.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未及时征收税款。主要是抽查的两家房地产企业未按销售情况及时进行纳税申报而是延后申报,税务部门在企业申报后未及时进行征收。
  4.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对代扣的税款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未及时缴纳代征税款111.04万元。
  5.税收收入入库级次执行不恰当,对企业因少缴税款而执行的罚款和滞纳金8.72万元未随主体税种级次缴库,而是以罚没收入全部缴入省级金库。
  对上述税收征管问题,已责成市地税局加强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监管,督促其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税款,同时加强对税收科目划分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税收收入入库级次。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采取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审计了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单位及其下属部门共9个预算执行单位,并重点对公务卡使用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的预算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部分下属二级单位,上级部门监督管理不严、财务管理混乱,存在私分公款、公款私存、无依据开支、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决算编报不真实。一是编制项目支出时,未编制项目支出明细;二是只编制财政拨款的收支预算,对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未纳入预算编制;三是对部分必要支出未纳入预算编制,造成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四是编制决算时,将部分支出挂往来,造成决算不真实。对以上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严格遵守《预算法》及有关法规政策,按规定编制部门预决算。
  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一是市环保局将专项用于污染治理、生态治理的排污费70.80万元安排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非项目支出;二是市经信委将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0.5万元用于机关日常费用开支;三是市教育局及教科所挤占专项资金223.25万元用于办公费等开支。对以上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归垫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今后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3.无依据、超标准发放各类补贴。一是市环保局及下属环境监测站无依据发放过节费、加班费、劳保用品及奖金等共计35.56万元;二是市环境监测站超标准发放伙食补助5.21万元;三是市招办、市电大雅安分校发放补贴和劳务费67.92万元。对这类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制度,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4.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且未缴入市财政纳入预算管理。一是市经信委三年收取的房屋租金1.5万元未按规定缴纳税费;二是市教育局及下属教科所三年收取的资产租赁收入12.4万元未按规定缴纳税费,并转入各自的工会账户。对此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今后部门国有资产收益应纳入预算管理。
  5.套取现金、私分公款。主要是市招办以考察费的名义转账支付雅安某旅行社3.6万元,并于转款当日从该旅行社领回现金3.6万元,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发放给单位6名职工。对此问题,已责成市招办追回发放的款项,并责成市教育局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6.公款私存。主要是市招办、市教科所将单位备用现金、市电大雅安分校将收取的学费收入存放在职工个人账户中,截至2013年3月公款私存金额达272.48万元。对此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清理,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外还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原始票据不合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清理规范。
  三、抗震救灾款物跟踪审计情况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了抗震救灾监督检查组。市审计局牵头负责资金物资监督组工作,并与市纪委、市财政、市民政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一系列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由省审计厅牵头,省审计厅、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市、县审计局抽派120名审计人员,组成9个联合跟踪审计组,按照“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的要求,全方位、全过程的开展对全市抗震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截至2013年7月12日,全市审计机关已累计派出审计人员3069人次,检查机关单位406个,延伸调查乡镇256个,村社440个,受灾群众2220户。一是对财政、民政、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部门、社会团体的应急救灾综合补助资金、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二是对抗震救灾物资的接收、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大宗物资开展专项清理,确保账实一致,救灾物资发放和管理的规范、及时;三是对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四是对地震伤员救治情况、医疗救治费用以及卫生救灾药品的接收、发放和管理进行全程跟踪检查;五是对市级部门和单位使用应急救灾综合补助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审核。
  截至2013年7月12日,全市共收到抗震救灾资金229914.9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救灾资金170500万元、县区财政投入资金1850.70万元、社会捐赠资金57564.25万元;共计支出84677.95万元;资金结存14523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结存90501.05万元、捐赠资金结存54735.95万元。 
  通过审计,审计部门共提出审计建议304条,相关单位已采纳291条,并促进市、县两级就强化救灾款物的管理出台了6个市级规章制度、32个县级规章制度。
  对审计中发现的救灾物资管理台账建立不规范,定向捐赠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药品存在积压,“三无”人员生活救助信息台账不完整、重复发放等问题,审计组及时提出审计建议意见,相关部门和单位都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并完善制度。审计结果表明,凤凰体育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使用高效、有序。截至目前,跟踪审计尚未发现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从2012年起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雅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12年底,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保障家庭总户数8803户,家庭总人数26192人,占城镇总人口的15.81%。
  2012年市本级政府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1634.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资金13147万元、省级财政预算资金1669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318.6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6500万元;当年安排支出31634.68万元。
  从2010年到2012年底,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单位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社会融资方式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12626.3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4600万元,发行企业债券等融资72000万元、企业和个人筹集等其他渠道116026.34万元。2012年当年筹集95704.47万元。
  但雅安市本级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建设、分配和后续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项目建设单位债务余额过大。主要是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单位,截至2012年末,为保障房建设发行企业债券和银行贷款而发生的债务余额达104300万元,经测算,从2013年到2020年期间将共计归还本息142679.55万元,存在较大偿债压力。
  2.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大量结存。截至2012年末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结存52080.64万元。例如:大兴公租房项目银行存款余额14264.63万元,闲置6个月以上的资金达4689.63万元;魏家岗拆迁安置房银行存款余额6356.64万元。
  3.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应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底数不清,二是住房保障业务基础工作薄弱,未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对象或保障性住房信息档案不完整,三是因手续不完善,造成114套保障性住房空置30个月。
  五、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凤凰体育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开展了审计调查。凤凰体育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雅安恒圣高纯石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石棉县汇得利锌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共实施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19576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918万元。截至2012年12月末,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918万元已全部拨付至雅安市财政局。截至2012年末5个项目共完成总投资57440.10万元,已按期完工项目2个,正在实施中的项目2个,延期建设项目1个。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项目因公司搬迁地址尚未落实,致使项目无法按期实施,无法按时间进度拨付资金;二是个别项目未及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三是个别项目工期滞后;四是个别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未专账核算。
  六、税收收入、基金及附加混级混库审计情况
  2013年1月按照市委的安排,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辖四条江河(青衣江、宝兴河、楠桠河、大渡河)上的7户大中型水电企业和5000千瓦以上的84户水电企业2012年的税收收入、基金及附加是否存在混级混库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国税部门征收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未发现混级混库问题;地税部门征收的企业中有21户缴纳的税收、基金及附加存在混级混库的问题,金额共计13788.15万元,其中:汉源县7022.42万元、石棉县5260.80万元、宝兴县874.78万元、天全县459.56万元、雨城区170.59万元。
  此次预算执行审计中,延伸对混级混库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已全部通过与县(区)资金结算方式扣回,其中:反映在2012年的决算中有7551万元,其余6237.15万元将在2013年的决算中扣回。
  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管理和其他财政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和均衡性
  严格财政预算编制审查程序,制定科学准确的预算定额和标准,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
  (二)增强财经法纪意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进一步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财经法纪意识,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确保资金合规和有效使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整改责任,及时纠正和处理有关违规事项,防止审计查出问题的再度发生。
  (三)进一步深化公务卡改革,深入推进市级公务卡结算制度
  一是加快银行卡受理环境的建设,为公务卡的使用创造顺畅、便捷的条件。二是建立公务卡使用考核机制,促进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明确报销程序,规范用卡行为,严格执行市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严格现金提取审批制度和现金使用范围。
  (四)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强化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指导与监管的责任,加强内部监管,提高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监督也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重建、跨越发展的奋斗目标,不断深化审计监督职能,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为实现伟大中国梦、重建美好新家园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