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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0】 【字号: 】  【关闭此页

2014年3月12日在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长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抗震救灾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重建美好新家园”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战胜和克服了“4.20”芦山强烈地震带来的巨大困难和影响,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为抗震救灾、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抗震救灾与依法履职并重,全力维护人民利益
  沉着应对,全力救助受灾群众。“4.20”地震发生后,全市检察干警迅速赶赴并坚守工作岗位,市检察院和各县区院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检察机关抗震救灾工作。检察干警不顾个人和家庭安危,全力救助被困群众,抢救遇险群众923人,转移伤员51人,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向党和人民交了一份合格答卷。芦山、宝兴县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5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1名干警被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充分履职,着力维护灾区稳定。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关于在抗震救灾期间加强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对维护灾后社会稳定、预防涉灾职务犯罪、化解涉灾矛盾纠纷作出安排部署。成立涉灾案件指导小组,对芦山、宝兴等重灾县刑事案件采取提办、交办、指定异地管辖等措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依法批捕涉灾刑事案件19件22人、起诉24件37人。强化抢险救灾职务犯罪预防,编制《抗震救灾重建家园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手册》3200册发至县区、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
  着眼发展,积极服务灾后重建。针对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多、资金量大,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实际,我们明确提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灾后重建、推进廉洁重建的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关于积极参与平安雅安建设促进灾后重建社会稳定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灾后科学重建廉洁重建的实施意见》,联合市纪委精选18个涉灾职务犯罪和违纪典型案例,编印6000册《典型案例警示录》发至市县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各县区检察院将灾后重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纳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扎实有效推进廉洁重建。采取干部结对、派员驻点、项目经费支持等方式,全力帮助联系乡镇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坚持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并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66人,提起公诉1178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捕4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诉51人。强化申诉案件公开审查、释法说理、检调对接等工作,促成44件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
  依法保障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批捕合同诈骗、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9件14人,起诉12件14人。深化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相关领域职务犯罪28人。着力营造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司法环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1件,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件。结合执法办案,对生产销售假药等类案进行分析,提出健全制度、消除隐患、强化管理的建议,引起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依法维护民生民利。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相关职务犯罪11人。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犯罪2件2人,起诉4件6人,查办相关职务犯罪2人。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配合有关单位清理、兑付470名农民工工资610万元。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6件,发放救助金7.84万元。
  依法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55件5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0件53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5人。查办大案44件,县处级以上要案4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27万元。综合运用预防调查、检察建议、警示教育基地、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机制和措施,丰富预防工作的载体和形式。推行乡、村、组三级职务犯罪预防联络员工作机制,促进基层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深化。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和自身监督并重,着力推进司法公正
  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4件,纠正不应当立案5件;纠正漏捕7人、漏诉62人;提出、提请刑事抗诉4件;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行为书面纠正132件(次)。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诉180件,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等提出监督意见19件。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件。
  着力防范冤假错案。严格审查逮捕、起诉标准,完善证据审查制度,依法排除非法证据4件;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捕57人、不诉23人。完善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的工作机制,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案件查询、阅卷、调取证据、申请会见425件(次),听取辩护人意见36件。完善命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死刑案件双人交叉审查等机制,严防错案发生。实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评查案件324件。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妥善处理控告申诉举报41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
  着力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全面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从统一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对每起案件、每个执法环节做到实时监督、全程监控,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等工作制度,内部监督制约不断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两级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0次,向政协主席会通报工作17次,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活动30次。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举办反腐败主题开放日、服务灾后重建新闻发布会,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
  四、坚持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并重,大力提高监督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好新家园”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坚持职业操守,自觉服从服务大局,投身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18个集体、38名个人获各级表彰。
  加强班子队伍素能建设。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实施人才强检工程,公招、遴选检察人员15名,市院公开竞争上岗中层干部9人。开展检察机关执法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员培训、网上考试考核工作,深化青年干警论坛、基层检察人员轮训,检察队伍专业素质进一步提升。深化岗位练兵活动,4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四川省十佳公诉人”、“四川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能手”。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贯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规定,扎实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专项教育活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抓好巡视督查,完善廉政档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着力构建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的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基层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名山区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我最信任的基层政法单位”、全省“四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雨城区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文化建设“优秀单位”。深入实施科技强检,完成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部署运用统一业务软件,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办案,检察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2013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服务大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个别干警的业务素质与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还不能完全适应,与当前信息化、规范化的办案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队伍的活力不够高,一些干警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不强,庸、懒、散问题在少数干警身上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检察职能的宣传还不深入,检察职能还未被社会和人民群众充分认识。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雅安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打好灾后恢复重建硬仗、补上经济社会发展欠账、实施后发追赶大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深化检察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证,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积极服务科学重建、扎实推进廉洁重建,为平安雅安、法治雅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在服务和保障灾后重建上有新成效。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打击涉灾职务犯罪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危害灾后重建、影响灾区稳定问题的法律监督。加大对重大重建项目招投标、大额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国家重建补助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的跟踪监督,妥善处置涉灾法律问题,积极服务科学重建,扎实推进廉洁重建。
  二要在服务和保障依法治市上有新举措。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市委工作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司法改革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规范完善干警执法档案,常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着力建立维护公平正义长效机制。加大民主法治单位建设,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民行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管理活动依法有序开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理性依法维权。
  三要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有新加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职责打击犯罪,严肃查处涉及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积极参与重点地区、治安乱点整治,保持对刑事犯罪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强检察环节人权司法保护,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完善举报电话、网上信箱、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切实化解涉检矛盾。
  四要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上有新作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既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坏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结合执法办案,综合运用预防调查、检察建议、警示教育、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工作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乡村组三级预防联络员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深入开展针对性强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着力提高预防工作的实际效果。
  五要在强化法律监督上有新提升。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全面加强执法管理,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不断强化人民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公信力,不断提升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能力。
  六要在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面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基层院“四化”建设,切实提升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从严队伍教育管理,切实抓好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全员教育培训,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全市检察工作新发展,为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