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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0-02-19】 【字号: 】  【关闭此页

  2010年1月19日在雅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燕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灾后重建步伐,加快移民工作进程”的全市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服务发展的思路和措施,积极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不断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强化对刑事犯罪的法律监督,共批捕511件797人,起诉633件938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105件136人,起诉119件140人;批捕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221件360人,起诉261件382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依法控制打击面,减少对立面。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4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37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审查、分案办理等改革措施,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85人。对因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实施刑事和解41件。建立案件简繁分流和快速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94件,对被告人认罪案件提出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208件。建立和落实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上访196件。充分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化解民事纠纷,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诉58件,立案26件,采用民事和解手段解决诉讼纠纷5件,协助人民法院在立案、庭审、执行等阶段做好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20件。

  (二)着力加强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着力为经济发展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深入金融证券、医疗卫生、能源环境、“三农”等民生领域,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1件5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9件41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14人;大案34件,县处级领导干部涉嫌犯罪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围绕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金融支持措施的规范运作,批捕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案件5件8人,起诉5件10人,立案查办金融系统有关人员在贷款发放中的受贿案5件5人。围绕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批捕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刑事犯罪7件8人,起诉6件13人,立案查办医疗卫生系统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中的商业贿赂案件4件4人。围绕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23起,批捕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1件2人,起诉7件7人,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1件1人。围绕保护生态环境,批捕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14件21人,起诉37件55人,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10件12人。围绕重大投资项目的落实,积极参加城镇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立案查办城镇建设领域涉嫌职务犯罪6件6人。

  (三)着力依法保护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市院转发了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意见》,名山、雨城等院结合实际,制定了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在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利益中的作用,运用支持、督促起诉方式,向信用社、扶贫促进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起诉告知书25件,办理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案件2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6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5万余元。

  二、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服务瀑电移民和灾后重建取得新成绩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加快灾后重建步伐”、“加快移民工作进程”的总体部署,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涉及移民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案件,加强对移民和灾后重建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保障灾后重建和移民工作顺利进行。

  (一)依法妥善处理库区灾区各类刑事案件和民生诉求,全力维护库区灾区稳定。加大对库区灾区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打击盗窃、侵占工程建设物资,干扰破坏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灾后重建项目实施和扰乱公共秩序等刑事犯罪。地处库区灾区中心的汉源县检察院共批捕刑事犯罪126件193人,起诉118件181人,确保了移民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切实维护库区灾区群众利益。按照有利于库区灾区和谐稳定,有利于移民和恢复重建的原则,开辟库区灾区群众涉法涉检信访“绿色通道”,做好释法说理和理顺情绪工作,办理库区灾区各类信访案件48件。

  (二)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并重,积极服务移民工作和灾后重建。对妨害灾后恢复重建、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办一起,共立案查办库区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5件5人。特别是对一起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收受贿赂、串通投标案件的查处,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围绕移民和灾后重建中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基础设施、永久性农房建设、城镇房屋重建等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发改委、纪检监察、水利、交通、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在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资金拔付等关键环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汉源县院与县纪委联合制定了在重点部门和乡镇加强灾后重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专项预防协作机制;石棉县院制定了《关于建立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廉洁守法承诺制度实施意见》;名山县院制定的《关于在灾后重建中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被县委批转全县执行,创刊《灾后重建预防职务犯罪专刊》赠发全县相关单位和乡镇190余份;市检察院对省重点工程“雅西高速公路”开展了“保工程双优”的跟踪服务工作。

  (三)加强工作措施,确保检察办案和移民搬迁“两促进”。汉源县检察院既有检察工作的艰巨任务,又有恢复重建的繁重任务;既要服务保障全县移民工作,又面临着自身办公办案用房和干警宿舍的整体搬迁。为减轻汉源县院的工作压力,市院切实加强了对汉源县院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从全市检察机关选派侦查监督、公诉方面的优秀办案人员组成援汉办案组常驻汉源,协助该院办理刑事案件的批捕和公诉工作,确保了汉源县各类刑事案件及时批捕和起诉。面对繁重复杂的工作任务,汉源县检察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发扬“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精神,统筹兼顾、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检察工作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了自身搬迁的艰巨任务,全面完成了县委下达的移民工作任务。

  三、始终坚持司法护农,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

  结合中央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凤凰体育新农村建设实际,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农村发展改革的意见》,切实强化对危害“三农”问题的法律监督,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中充分体现司法护农的要求,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探索涉农检察工作方式,有效发挥基层院在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为方便农民群众反映诉求,增强农村涉检信访源头防控能力,加强对基层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法律监督,雨城、名山、荥经、天全、芦山等院积极探索涉农检察工作方式,积极稳妥地在乡镇建立涉检事务联系点,建立和实施了检察联络员制度。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批捕49件76人,起诉55件86人。深入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其中,名山县院查处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能繁母猪死亡赔偿金,妨害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职务犯罪5件5人。

  (二)不断完善司法护农工作措施,促进支农惠农政策有效实施。不断完善农民工法律维权机制,雨城、名山、荥经、石棉等院会同当地工会、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法院等部门,建立农民工多方维权工作机制,有效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合理诉求,促进依法维权。石棉县院支持8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01400元。汉源县院与县司法局签署了《关于加强瀑电库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着力维护移民、民工合法权益。各院结合办案,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调研,对扶贫开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城乡发展等农村改革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法律保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新突破

  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察相结合,以集中开展专项工作为载体,着力解决诉讼监督的薄弱环节,诉讼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一)以纠正有罪不究、不当立案、违法侦查为重点,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32件,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通过审查案件,纠正漏捕16件20人,纠正漏诉5件13人,对不构成犯罪的15件38人、证据不足的27件49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引导侦查取证78件;对侦查活动中办案程序违法等情况,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2件。

  (二)以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为重点,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全市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省院的统一部署,对2008年以来办理的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案件,以及2003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对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中级法院发回重审2件。大力推进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市院与市中级法院共同制定了《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讨论刑事案件的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规定》,加强与法院的工作配合,强化对案件的监督。两级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1次。

  (三)以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为重点,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按照高检院与公安部的联合部署,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排查看守所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复查2006年以来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检查看守所安全设施运行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个别看守所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疏于管理,违反规定私卖香烟、火柴等违禁品的现象提出了纠正意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对执行机关、审判机关办理的1120件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进行了监督,对其中处理不当的6人提出了纠正意见。

  (四)以探索多元化监督方式为重点,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抗诉、个案再审检察建议工作,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26件,提请省院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以开展涉检不稳定因素排查和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为重点,加强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维持原决定1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执行赔偿1件;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首次对不起诉案件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2000元。坚持维护司法公正和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对32件人民法院判决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不予立案和抗诉。


  五、大力加强自身建设,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有了新提高

  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着力增强法律监督能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集中学习、领导讲座、专家辅导、考试竞赛、基层调研、专题讨论等方式,开展“检察工作如何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大讨论,抓好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等工作,有针对性解决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和“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组织全市检察人员参加了全省在线考试,优秀率96%。通过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统一了执法思想,干警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两级院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1人次、对口谈话8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61人次。市院派员参加和指导了8个基层院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着力提高领导干部领导水平,选派5名基层院检察长参加全国基层院检察长轮训。协助地方党委充实市检察院和县区检察院班子成员7名。

  (三)加强执法作风和纪律作风建设。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活动,对2004年以来已办结的273件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情况开展检查清理,加强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加强检务督察工作,深入办公办案环节对干警接待群众来访、办案安全防范、出庭公诉、警车管理、枪弹管理、检容检纪等开展了检务督察,严格落实了检察工作的各项纪律规定。

  (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继续抓好引进人才工作,公开招录、考调36人充实检察队伍,有效缓解了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继续抓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140人次参加了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抓好司法考试工作,17名近几年新进干警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加强岗位练兵,组织开展了全市公诉人、书记员、司法警察技能竞赛,选派干警参加全省检察系统业务技能竞赛,2名干警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1名干警获评全省“十佳书记员”、1名干警获评全省“十佳司法警察”、1名干警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

  (五)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任务。为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行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全面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从2009年9月1日起实行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的制度。市院审查基层院报请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决定逮捕6人、不捕1人。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对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拟撤案、拟不起诉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11件21人。积极推行量刑建议工作,将发表量刑意见纳入公诉案件庭审程序,增强量刑的透明度,促进量刑公开、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共提出量刑建议105件。大力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提高了检委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中,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批捕案件审结率达100%,起诉案件审结率达92%,刑事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达87%、有罪判决率达100%;队伍形象进一步提高,涌现出全省先进基层院、全省二等功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检务保障进一步加强,检察装备、经费保障、办公办案用房、信息化建设水平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干警知识更新不够,素质、能力、见识、经验、思维等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队伍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执法作风、纪律作风、执法规范等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还不完全适应工作发展需要。特别是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先进院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今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市委二届十二次全会要求,深入推进“三个加快”,着力加强枢纽建设的重要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枢纽为纲,于极地奋起”的战略新思路,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把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首要任务。要清醒认识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更加主动地担负起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责任,更加扎实地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等职能作用,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第二,把深入推进三项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重要载体。一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地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兼顾法、理、情,通过办案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结合执法办案,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敏感案件的办理,防止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诉求,解决困难,切实把排查化解矛盾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二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对网络舆情的应对、引导机制,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三要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任务,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第三,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科学发展的基本手段。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执法办案与强化监督、办案力度与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关系,确保执法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要强化对刑事犯罪的法律监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着力从群众反映强烈,与民生民利密切相关的行业入手,整体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察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第四,把执法能力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目标,以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为抓手,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门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发现违法犯罪、分析研判矛盾、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适用法律政策等法律监督能力,注重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运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应对和引导能力,努力使检察机关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有新的提高。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决心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以枢纽为纲,于极地奋起”的战略新思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全市检察工作新跨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