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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06-02-23】 【字号: 】  【关闭此页

2006年2月23日在雅安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燕 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按照市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强化追诉犯罪和保障人权职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针对严重刑事犯罪依然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市院及时召开了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把维护稳定作为头等大事,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全年批准逮捕778人,提起公诉918人。突出打击重点,一是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05人,起诉143人;二是突出打击抢劫、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452人,起诉485人;三是突出打击毒品犯罪,批捕13人,起诉14人;四是突出打击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20人,起诉20人;五是突出打击 “汉源事件”中策划打、砸、抢,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损坏公私财物的刑事犯罪,批捕29人,起诉28人。加强侦捕诉配合,通过审查案件,依法监督侦查,及时发现漏罪漏犯,强化追捕追诉工作。依法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8人,同比上升100%。 
  (二)坚持严格执法与落实刑事政策相结合,依法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依法控制打击面,减少对立面。对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对有法定从轻情节,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对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慎捕;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捕,同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全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捕9人;因不构成犯罪的不捕54人;无逮捕必要的不捕25人;依法对5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依法保障犯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坚持贯彻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扎实开展特殊保护、平等保护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各院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组,通过开展“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和帮教工作,对一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主动联系学校、家长、社区、所在派出所,落实帮教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市院针对抢劫在校学生案件连续发生的情况,对侵犯在校生犯罪案件的特点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格学生宿舍管理、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的建议。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得到了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名山县院、天全县院、石棉县院、雨城区院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天全县院被评为“首届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
  (四)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推进建立社会预防刑事犯罪机制。市院制定了《关于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整体联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芦山县院协助有关社区建立了治安防范的规章制度,落实了对不起诉人员、劳改释放人员的帮教措施;名山县院在联系社区建立了检察联络员制度,对联络员反映的纠纷、举报,及时派人调查,化解矛盾,集体访事件明显减少。各院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把迅速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的重点,把掌握不稳定因素作为工作的基础,把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共排查涉检上访案件 7件,妥善处理7 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0件,纠正原处理决定4件,维持原处理决定6件;受理赔偿申请2件,作出赔偿决定2件。对受理的529件控告、举报、申诉案件线索全部做到妥善处理,及时分流,无因处理不当导致进京上访的情况发生。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市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会,回顾总结了2004年以来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对全年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提高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意见》,从案件线索的管理与评估、案件质量评审、案件质量责任追究、落实案前准备会、案中分析会、案后总结会的“三会制度”和自侦干警旁听案件庭审的工作制度等方面着力保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大胆探索和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侦查指挥中心的作用,有效整合全市侦查办案力量,深入开展区域办案活动,达到了集中力量突破大案、难案和排除阻力的目的,有力推动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6件67人,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一)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大案29件,县处级以上要案5人。典型案件如:立案侦查了天全县政协主席罗开清涉嫌贪污、受贿案,原荥经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永剑涉嫌滥用职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案,乐山市沙湾区地方税务局局长任燕曦涉嫌受贿160余万元案;查办了原四川石棉矿党委书记、矿长张正清(正县级)受贿、挪用公款案。
  (二)突出查办介入非法利益格局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破坏市场化配置资源的职务犯罪17件22人,其中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的职务犯罪11件11人、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职务犯罪4件4人。典型案件如:立案侦查了宝兴县工商局局长董华君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案,天全县煤管局副局长张平良涉嫌受贿案。
  (三)突出查办国企改革重组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发生在国企转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18人。如原天全昂州煤矿矿长张国荣等5人涉嫌贪污案;二郎山集团公司总经理胡让等6人贪污受贿案,胡让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他5人分别被判处1年零6个月至14年有期徒刑。
  (四)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医疗系统职务犯罪1件1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5件6人、社保系统职务犯罪2件2人、司法系统职务犯罪3件3人。立案侦查了原汉源县公安局九襄刑警中队中队长张文涉嫌滥用职权案;查办了雅安中学发生的贪污受贿窝案4件4人,校长李宗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余3人均受到刑事追究。
  全市检察机关在深入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认真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54件;市院与省石油公司雅安销售公司建立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在全市石油销售系统推广。
  三、加强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市院召开了全市公诉、监所检察工作会议,对监督办案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院针对法律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把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加大了监督的力度,强化了监督的实效。
  (一)加强侦查监督。开展了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对中介组织犯罪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深化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开展了监督检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8件,公安机关收到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后主动立案15件16人,检察机关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移送自侦部门立案6件。
  (二)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件,法院审结改判3件7人,其中无罪改有罪6人,加重刑罚1人。
  (三)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一是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的检察监督,驻雅安监狱、市看守所检察室改由市检察院派驻,加大了监督力度。二是加强了对监管干警职务犯罪和被监管人员又犯罪的检察监督。初查监管干警职务犯罪线索7件9人,立案查办虐待被监管人员案1件1人;提起公诉狱内又犯罪10件13人。三是完善了预防超期羁押的工作机制,规范了驻狱驻所检察日常工作,全市各诉讼环节无超期羁押。四是加强了对“减、假、保”的执法检察,对监狱、看守所拟报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2602人开展了事前事中监督,对其中不符合条件的40人提出了纠正意见。
  (四)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4件,立案50件。对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行政案件12件,改判7件,改判率达58.33%;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件、支持起诉案件5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4余万元。
  四、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同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集中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再教育,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激发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积极性。中央政法委部署专项整改活动后,全市检察机关从规范执法主体、更新执法观念、强化机制建设入手,认真查找和剖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强化了办案监督,加快了办案节奏,提高了办案质量。采取挂牌督办的形式,集中清理和办理了一批积案,受到了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立足强化队伍素质,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在实践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市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总结交流了队伍建设经验,客观分析了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立足强化队伍素质,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在实践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工作思路。市院与9个基层院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班子成员个人廉政档案,坚持了基层院班子向上级院党组述职的工作制度,开展了不准违规经商办企业、财务检查、规范警车警牌使用等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本着干啥学啥、缺啥补啥的原则,开展了全员培训和考试考核;加大了引进人才和上挂下派锻炼干部的力度,共选调优大生5人、公开考试录用12人补充检察队伍,从基层选调5人到市院锻炼,遴选优秀检察官3人到市院工作,下派2人到基层挂职锻炼;加强了司法考试工作,新进人员6人通过司法考试,考试通过率名列全省前茅;深化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活动,继续巩固“检察之窗”、《雅安检察》、“雅安检察论坛”等学习实践阵地,为干警展示才华提供舞台,干警撰写的检察信息、检察调研、检察宣传作品被市级以上报刊采用200余篇条;围绕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检察院建设,名山县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
  (三)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执法公正。一是落实宪法原则,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派员旁听了人代会各代表团审议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驻雅省、市人大代表视察了检察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二是落实民主协商,自觉接受政协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了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工作情况,派员听取了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三是落实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建立了公开审查和听证制度。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拟作撤案、不起诉、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32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经人民监督员监督。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2005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查办与市场经济相关联的新型渎职犯罪没有大的突破;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院发现和突破职务犯罪的能力不强;个别院领导安于现状,缺乏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精神。
  二是整体法律监督能力与新形势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有较大差距。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缺乏政治敏锐性和职业责任感,机械、教条地理解和执行法律,有就案办案的思想;有的坚持党性原则和法律精神不够,依法监督的勇气不足,善于监督的能力不强;有的干警业务素质较差,执法水平和工作技能难以适应繁重的任务。
  三是业务骨干面临断档,办案力量明显不足。由于有经验、有办案资格的检察官退休、调离,新进人员难以通过司法考试等原因,不少基层院业务骨干面临断档,办案力量与办案任务的矛盾非常突出。
  四是检务保障的形势依然严峻。检察机关至今还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虽然全市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经费较过去有较大的增长,但由于基础差、总量小,经费问题依然制约检察工作的发展。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对未来几年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性质的矛盾和利益相互交织,法律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任务十分艰巨。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理念,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理念,牢固树立只有司法公正才能赢得司法权威的理念,牢固树立忠诚、平和、一以贯之地执行法律的理念,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建设法治雅安、和谐雅安、平安雅安、实现发展新跨越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把安定有序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努力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团伙犯罪、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多发性犯罪,深挖涉黑涉恶等犯罪的后台和保护伞;依法保障人权,使无辜的人不受到伤害,使违法犯罪的人不受到非法待遇;立足法律监督职责,抓好检察环节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为人民安居乐业,为社会安定团结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把保障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案件;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的案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枉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促进市场化配置资源,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突出打击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对所有的市场主体、各类企业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
  (三)坚持把社会公正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着眼于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坚决保护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坚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大对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和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公正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信力;通过加强检察职能,坚决打击侵犯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通过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职责,促进社会不合理利益的调整。
  (四)坚持把政治建设和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根本,努力提高干警素质。一是要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政治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忠诚教育、纪律教育和形象教育,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宗旨意识和公正意识;二是围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改活动。树立监督者首先要规范执法行为的理念,监督者要带头防止和纠正执法随意性的理念,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执法行为是否规范作为评价干警执法能力强弱、执法水平高低、执法效果好坏的主要依据。既坚决整改存在的问题,又防止已解决的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要切实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要抓好班子、检察长这个关键,树立奋发向上的精神,树立无功即是过的责任意识,着力把各院班子建设成为更加经得起考验、能打胜仗的坚强集体;要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立足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逐步解决缺编的问题,业务骨干断档的问题,干警综合素质、执法水平和工作技能不高的问题,让党更加放心、人民更加满意。
  各位代表,面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决心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动力,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凤凰体育“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