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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书面)

 【发布日期:2013-06-17】 【字号: 】  【关闭此页

2013年5月21日在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雅安市财政局局长  潘素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4个部门和单位的部门预算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
  一、关于市级财政收支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
  1.收入预算。2013年,市财政按照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和“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规范管理、应收尽收”的原则编制收入综合预算。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27,9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基金预算为113,6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98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下级上解收入,并扣除上解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后,市级财政综合预算收入安排为279,542万元。
  2.支出预算。在编制2013年支出预算时,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和“四城联创”建设,按照“顺应大势、稳妥可靠,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安排财政支出综合预算。2013年,市级财政综合预算支出安排为279,542万元。
  根据《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 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局汇总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4个部门和单位的2013年部门预算(草案),总体情况为:收入总计安排150,521.5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778.3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入6,689.84万元,事业收入4,723.9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3,137.54万元,其他收入1,354.73万元,上年结转59,837.12万元。支出总计安排150,52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50.93万元,专项支出6,533.54万元,上年结转支出59,837.12万元。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4个部门和单位的2013年部门预算(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具体情况详见《雅安市2013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
  二、关于支出预算的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个人经费按国家政策规定应保尽保、不留缺口”的要求,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原则编制综合预算。市财政着力加强对涉及民生和工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其中:
  1.民生方面支出181,982万元,占当年支出总量的65.10%(其中:新农村建设资金增加2,000万元, 增加部分主要用于中高山干果产业发展、菜篮子建设等;大文化发展资金增加500万元)。
  2.发展方面支出27,013万元(其中“工业发展资金”12,000万元,较去年增加2,000万元),占当年支出总量的9.66%。
  3.为保证市级部门(单位)日常运行顺利开展,从2013年起,按照人均5,000元的标准统一增加市级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同时将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调整到行政机关标准。
  4.由于受“4·20”芦山强烈地震影响,市级财政预计将出现较大的减收增支,预算收支平衡面临巨大压力,我局将根据预算变动及上级补助情况,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按程序启动预算调整、变动工作。
  以上是2013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请予批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局将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危中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落实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五位一体布局年”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凤凰体育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民生行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需要,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基本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严格政策标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努力挖掘潜力、应收尽收,尽可能减少减收;调整支出结构、厉行节约,大力压缩行政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做好抗震救灾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保障工作。为推进灾区科学重建,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雅安,奋力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