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三、选举并且有权罢免雅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副市长;选举并且有权罢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并且有权罢免雅安市人民法院院长和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