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直机关党工委以及总支的决议、决定,结合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常委会机关的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或一个时期的工作要点,团结机关党员干部,完成常委会机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加强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机关总支各项工作任务,组织机关支部开展各项学习培训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做好对各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4、做好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督促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监督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教育。了解和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维护机关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协助机关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常委会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6、协助做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常委会机关各项创建活动、干部年度考核测评工作。支持机关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7、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